本票在買賣房子的時候,扮演著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角色。因為賣方在只拿到總價二至三成的時候,就要將整間房子過戶給買方。基於保障賣方能順利拿到剩下的尾款,於房屋過戶前,買方須簽發一張與尾款金額相同的本票,作為支付尾款的一個擔保。
第一次買房子的朋友,面對代書無預警地拿出本票叫我們簽,心中是不是冒出暴力討債、詐騙集團、黑幫角頭、種種古惑仔電影的景象阿?接著冷汗直流,內心充滿問號,心中暗想:為什麼清清白白買房子要簽本票?可以不要簽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快速認識一下「本票」是個什麼東西:
票據法第3條:
「稱本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於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注意上面「無條件支付」這個詞,他賦予了本票執票者,不問青紅皂白、不須冗長官司,直接透過本票裁定,快速查封拍賣你的財產。
這也是為什麼「不要隨便簽本票」可以跟「人呆作保」並列從小到大媽媽嘮叨告誡排行榜的前兩名。
本票在房屋交易中扮演的角色:
一般中古屋買賣的付款分為四期:簽約款、用印款、完稅款、交屋款。
前三期會用買方的自備款支付,共約二至三成。待房屋過戶給買方之後,再由買方將房屋抵押給銀行,由銀行貸款支付交屋款給賣方。
也就是說,賣方在只拿到房屋總價的三成的時候,就要將整間房子的產權過戶給買方。此時若買方心存歹念,拿到房子就跑了,賣方該如何是好?
這也是代書會要求買方簽本票的原因。於房屋過戶前,簽發一張與尾款金額相同的本票,作為支付尾款的一個擔保。並且在尾款支付後,歸還本票給買方,此時再當場把本票撕掉即可。
可以不簽本票嗎?
只有一種情況可以不用簽本票,就是買方願意在房屋過戶前,將尾款以現金付清。但這只適用於不需要跟銀行貸款的買方而已。
所以,多數情況下,本票作為保障交易安全的一種工具,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
以下是筆者給買方的一些建議:
1. 於買賣合約加註僅供擔保尾款使用:
雖然票據法明文規定,本票發票者須無條件支付,但我們可以適時在買賣合約上面加註:「本票僅供擔保購屋尾款使用,待尾款支付後自動失效。」等字樣,可以讓參與交易的各方清楚明瞭開立本票的目的以減少紛爭。
2. 慎選代書:
在北部地區,代書通常由買方指定。應選擇正直、誠信經營、口碑良好的代書,以保障交易安全。而買方簽立的尾款擔保本票,皆是由代書保管,於交屋後歸還買方。切記,千萬不可將本票直接交由賣方保管。
3. 建議使用履約保證:
因為房屋買賣無法像一般商品一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對於付款與交屋的時間落差,對買賣雙方都有很大的風險,建議使用履約保證,對雙方都有保障。關於履約保證的詳細介紹,請見筆者另一篇文章:屋主捲款潛逃怎麼辦?交給履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