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代書您好,我聽朋友說贈與農地給子女不用稅金,你可以幫我辦嗎?」
「沒問題!可以請您先給我土地的基本資料嗎?我先做調查。」
(三分鐘後。)
「王先生不好意思,您的土地其實是建地喔,贈與可能會要一百多萬的稅金。」
「可是權狀上明明寫著地目是「田」,這怎麼會是建地呢?」
作者在執業的過程中,類似的情況可以說是層出不窮,畢盡大部分民眾非房地產專業,並不清楚土地使用的法規體系。然而,一筆土地的地目是「田」,實際上卻是建地,這樣不合邏輯的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讓房產領航員來為您說明:
「地目」就像盲腸一樣,有它的時代意義,卻沒有實用意義!
日治時代,日本政府為了建立完整的地籍資料,藉以增加稅收、促進土地利用,在明治31年(民國前14年),公布「臺灣地籍規則」,將土地分為若干地目,並自隔年起實施土地調查,依據當時的土地使用現況,作為地目登記的標準,然後一直沿用至今。
也就是說,今天我們土地權狀上面所標示的「地目」,只能表示一百多年前這塊地是在種田還是蓋房子,沒有其他參考價值可言。
地目等則制度現已廢止:
若。若。若。。干年後,我們偉大的政府也終於發現這樣一個容易誤導民眾的化石級骨董實在有處理的必要,於是自106年1月1日起,全面廢除地目等則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土地權狀是106年1月1日以後列印的,上面就不會再顯示「地目」這個欄位囉!
我要怎麼知道我家的土地是農地還是建地?
依照現行的法規,我們可以把土地分為在都市計畫範圍內的「都市土地」及不在都市計畫內的「非都市土地」兩種,各自適用不同的法規。
都市土地:
判斷都市土地是建地還是農地,要查詢「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依各都市計畫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限制,大致上分為:農業區、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等。
2. 申請使用分區證明:
由於網路查詢的資料不具公信力,若需要政府開立正式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可以到各縣市政府臨櫃或網路申請。
判斷非都市土地是建地還是農地,則要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簿謄本」。
謄本上面會載明這塊地的「使用分區」跟「使用地類別」(或稱「編定」)。
如果寫的是,「農牧用地」,這無庸置疑就是農地。
如果是寫,「甲種建築用地」,那這就是建地啦。
如果是寫,「空白」,表示這塊地是屬於都市計畫內的土地,應申請土地使用分區。
「地目」不代表土地使用的種類,只能說是一個時代遺留的產物,且自106年之後便已取消登記,若您的舊權狀上面仍寫著地目,它並不具有任何意義,記得別被誤導就好!
依現行土地使用法規,都市土地查「土地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調謄本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這樣就不會再混淆囉!
至於都市計畫農業區建地,非本文想要討論的重點,有機會我們下次再談。